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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1999-11-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中共中央日前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充分发挥党的这一政治优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意见》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集中宣传一大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努力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调动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意见》强调,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全党同志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警觉,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的高度,抓紧研究解决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

《意见》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方针原则:一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核心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二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密结合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三是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立足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出发,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区分层次,有的放矢,注重实际效果;四是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要抓紧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加强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管理,把我们倡导的思想道德原则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使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五是必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六是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全社会共同来做。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覆盖全社会的工作机制。

《意见》强调,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扎实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一要把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要密切联系改革、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二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大力提倡科学精神,坚持不懈地普及科技知识,普及那些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医疗卫生、科学健身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知识;三要加强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四要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引导广大群众遵守道德规范,提高道德素质,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积极提倡以国家利益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广泛宣传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的精神。《意见》指出,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这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要紧密结合新形势加以继承和发扬。同时必须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渠道和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创造新经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要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新方式。各种创建活动要把着眼点放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重视发挥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和各类群众活动中心,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要注重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意见》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企业、农村、学校、科研院所、街道和其他基层单位,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解决好把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问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来进行。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社会主义企业精神,引导广大职工更好地发挥主人翁作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进行。要从农村实际出发,着重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农村政策教育、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教育、移风易俗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来进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充实和改进思想品德课和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把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重视和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办法。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结合起来,贯穿到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的各个环节,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要认真做好老年人特别是退(离)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十分注意做好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满腔热情地关心下岗职工的思想和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对进城务工人员,城市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切实承担起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责任。要抓好社团的引导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社团行为。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加强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注意关心和培养,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出表率。要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来抓。针对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大批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的新情况,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的基层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群众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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